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

[小品] 活著,為了什麼?

全文摘自《生命是長期而持續的累積-彭明輝談困境與抉擇》,聯經出版事業公司
作者:彭明輝 現任清華大學動力機械工學系榮譽退休教授


活著,為了什麼?
人活著,為的是什麼?很多人以為人活著就是為了要追求快樂、逃避痛苦。但是,人活著確實僅僅只為了追求快樂和逃避痛苦嗎?假如人活著只需要永遠的快樂和沒有痛苦,為什麼大家不願意永遠停留在天真無知的童年?智能不足的小孩通長遠比一般人快樂而無煩惱,為什麼我們不會喜歡自己或子女變成那樣?

假如人活著只為了快樂,我們又如何去理解林義傑的極地挑戰?林義傑為什麼要忍受極地挑戰的痛苦?他為何要追求過程中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?因為它「有意義」!

人活著不僅只是為了快樂,還更希望能讓自己的人生有意義。我們期待著「有意義」的人生,因而不願意停留在天真無知的童年。為了有意義的人生和我們認定有意義的事,我們願意忍受許多的痛苦,犧牲各種眼前可及的歡樂。反之,當一個人找不到人生的意義時,他即使面對著眼前可及的各種歡樂,都還是會覺得乏味、無趣。一個失去人生意義的人,同時也失去生命的滋味。

因此,人活著首要的是為了追求人生的意義。如果我們正在做非常有意義的事,就很難撒手去追求可有可無的娛樂。快樂只有兩個用途:給那些忙著追求人生意義的人偶爾休息,以便在休息後繼續追求意義;或著給那些找不到意義的人殺時間,捱過乏味的人生。


富家女的悲哀
財富可以有許多積極且有意義的用途,但是沒有智慧的人卻往往用財富害了自己的子女。

二十年前我剛回國的時候看到一個電視節目,一個社會新聞的記者在跟拍一個富家女一天的生活。她到中午才起床,吃過早午餐就自己開車去逛街。一天下來刷掉數十萬元信用卡,買的東西裝滿了後車箱、後座和前座,皮包、珠寶、內衣、洋裝、外套,什麼都有。那時候Visa卡剛在台灣發行,信用卡就是權貴的代名詞。記者問她,妳這些東西都是買給自己的嗎?「不是,都是送朋友的。」「妳是不是要開Party?」「沒有啊!」「那怎麼會買這麼多東西要送人?要送給很多人吧?」「不知道。反正有誰喜歡就送她。」

乍看很闊氣,很讓人羨慕,我卻很納悶。誰會買東西要送人,卻不知道要送給誰?難道有錢人的行為模式真的無法用常理推論?

記者又問她:「妳把東西載回家以後,要去哪裡?」那時候已經晚上七、八點了。「找個朋友一起吃飯,然後去Disco舞廳。」「跟朋友約好了嗎?」「還沒,約到人就一起吃,不然就自己吃。」「跟朋友約好去舞廳了嗎?」「不用約啊,到那裡就會有人啦。」

原來,這就是一個寂寞的女人。逛街購物是因為無事可做,吃飯、跳舞也是因為無事可做。這樣的人生幸福嗎?一個美國名校畢業的富家女,卻因為不用上班而形同廢人,我只覺得可悲。

很多人會埋怨工作壓力大,不想上班,羨慕不用上班的富二代。但是,不用上班不見得是福氣,福氣的該是可以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。很多人上班是為了薪水,但是職業給我們的不僅僅是薪水而已,它也是我們重要的人際網絡。此外,上班雖然要做許多無聊、痛苦的事,但是解決問題的過程也讓自己有成就感,靠自己的勞力養活一家人則讓生活有了最起碼的意義;假如偶爾在工作上幫人解除煩惱或痛苦,那就更加有義意。一旦失去了工作,往往就會失去人際網絡,也找不到值得做的事,不知道要如何去肯定自己活著的價值和意義。很多人退休後發現自己的生活圈變窄了,生活變得空洞了,只好再去找一份工作,或者去當義工,填充不知道要如何度過的晚年。

對比之下,富二代的生活表面上看起來很輕鬆、優裕,實際上往往是很空洞、無聊,很多有錢人卻不懂這道理,用錢剝奪了子女的奮鬥目標與生活重心,也剝奪了子女的人際網絡,讓她們不知為何而活。

在光復以前和光復初期的那些年代,養活自己和一家人是很艱難的事,大部份的人必須為此花費一輩子絕大部份的時間,這也構成了他們人生最核心的意義。小時候我家隔壁鄰居是個麵攤老闆,夫妻倆通常天還沒亮就去菜市場買食材,整個早上熬高湯、包餛飩、做小菜、備滷味,中午就去廟前擺攤擺到半夜;三個孩子一放學就到攤位上幫忙,邊洗碗、端麵邊找空檔在昏暗的燈光下寫作業。這樣的一家子卻比有錢人還幸福;孩子從一早張開眼就看見爸媽為了養活他們而辛苦,父母毋須言詞,辛苦就在如雨而下的汗水裡;小孩也很貼心,為了讓父母在人前抬得起頭而努力讀書,也為了讓父母盡早免於辛勞而積極奮鬥。窮苦的人也可以有愛的溫馨,這是財富買不到的幸福。

等到這個社會富裕了,父親忙著賺錢,母親在孩子上學後只能無聊地穿金戴銀去應酬,孩子的吃穿全部來自僕人或外購,完全感受不到父母的用心。在富裕社會裡家庭的一切功能都被唯利是圖的市場取代了,親情卻因為無法用錢買而落空了,嫁入豪門的女性更感受不到母親這個角色再過去曾有的意義。財富給了人們多餘的時間,免除了家務和勞務的辛勤,卻無形中消除了傳統的親情和人生的意義。在這富裕社會裡,除非我們有能力找到新型態的親情和人生意義,否則寧可不要讓多餘的財富剝掉世代傳承的親情和人生意義!

活著,為了愛
很多人會說「愛讓人生有了意義」,但是戀愛的甜蜜只能讓人陶醉一時,無法給我們度過一生所需的全部意義。童話故事裡王子救了公主,就「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」。但是,在真實世界裡,假如讓一對情侶漂流到一座美麗的熱帶孤島上,終日除了彼此取悅之外無事可做,這樣的蜜月他們到底能過多久?

愛情也渴望產出積極的意義,不能止於毫無創造性地滿足在甜蜜和陶醉。意義並非來自於享受,而是來自於改善世界的行動;就像吸大麻無法滿足人生的意義,只有通過我們的辛勤與勞力,讓自己、家人和這個世界因為我們的存在而變得更美好,人生才會顯得有義意。我們希望為愛付出,我們樂意為愛受苦,我們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讓自己、親人和這個世界變得更好、更少痛苦。

美國當代哲學家諾齊克用了一個很有名的思想實驗來凸顯這個議題。他要我們想像一個情境:有一位腦神經專家發明了一部機器,只要我們把插滿電極的頭盔戴上去,就可以經歷各種快樂的感覺,有如活在真實的世界。然後他問我們是否願意放棄所有有苦有樂的真實人生,一輩子活在頭盔為我們所營造的幸福感裡?諾齊克斷言:絕大部份人都不願意這麼做,因為:一、我們不願意活在沒有行為能力的快樂裡,而是希望靠自己的行動或作為去改變這個世界;二、我們要的是自我成長的喜悅,而不是沒有變化也沒有成長的感覺;三、我們不願意活在機器虛構的世界裡,而跟真實世界失去深層的聯繫。

愛不該只是沉溺在兩情相悅的甜蜜裡,它需要創造、需要行動、需要改變這個世界,使這個世界因自己的存在而變得更美麗。只有在為了值得奮鬥的目標而奉獻犧牲時,愛才會顯出它最積極的意義。

老一輩的台灣人一輩子費盡心力在養家活口,卻反而活得實實在在,不需要再有其他的人生意義。表面上他們活得像動物,沒有任何理想和精神世界;骨子裡,他們卻通過自己辛苦的勞力而確實改善子女和配偶的生活,讓下一代有機會得到比自己更好的生活。傳統的婚姻和家庭沒有浪漫的愛情故事,維繫它的是在付出過程看見愛的積極意義。

即使到了今天,愛仍然必須要通過無私的付出,才能創造出積極的意義。為了彼此的心願和孩子較好的成長條件,一對夫妻一起出國,共忍艱辛地走過經繼的窘困,相互撫慰人在異域的孤單,以及白人種族主義者的欺凌。他們為家庭的未來而奉獻,使一切的苦心變得有意義,而一起走過的艱苦歲月則成了彼此最深刻的人生記憶。回國後,先生為了個人野心而忙於歲月,太太也無事可做的消遣、應酬中逐漸失去自己。野心和虛榮讓先生充滿活力;但不再彼此成全的生活卻使夫妻倆同時失去了愛與人生意義。

德蕾莎修女的一生,以更深刻的方式詮釋愛的積極意義。印度許多窮人在瀕死時被遺棄在馬路上,當他們的身體被遺棄時,他們的尊嚴和生命的價值也一起被遺棄了,猶如被遺棄在毫無價值的絕望深淵。這種絕望與無意義所帶給他們的痛苦,遠遠凌駕於肉體的痛苦之上。

德蕾莎修女的生命歷程讓她體認到愛瀕死窮人的積極意義,因為在修女的愛裡,窮人感受到自己卑微的價值確確實實地被肯定,因而讓他們有信心再度肯定自己作為一個人的價值和尊嚴。很多人質疑德蕾莎修女:妳能拯救的窮人遠遠少於妳無力拯救的人數,妳為此受苦有何意義?但是她知道,雖然沒有人能徹底掃除印度的貧窮,但她可以搶救眼前每一個生命的尊嚴和價值。她願意為眼前每一個瀕死的窮人服務,而不去計較她照顧不到的人有多少,因為她看得見這一份「愛」的價值!而且,在這種給予愛的過程中,她也充實了自己生命的價值。

活著,為了實現更好的自己
這個社會裡有許多人的財富已經多到三代也用不完,卻還是拚命追求財富,甚至付出自己和員工的健康也在所不惜。所有人都知道金錢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,為何還要不惜代價地追求自已絕對用不到的財富?如果你去訪問這些人,大概會得到這樣的回答:他們追求的是自我實現,財富只不過是自我實現與自我超越的表徵,而非人生的目的。

但是,自我實現與自我超越為何要用財富來作為表徵或衡量的標準?像財富這種身外之物能跟自我有什麼關係?其實,生前用不完的財富只有一個具體的意義:它表彰了一個人外表上看不見的某種「能力」。這個社會迷信學位、頭銜和權位,其背後最根本的動機,還是想藉此肯定自己比別人更有「能力」。問題是,假如一個人一定要藉著別人艷羨的眼光才能肯定自己,這豈不正巧彰顯了這個人只有外表而沒有深刻的內在能力,因而無法靠自己來肯定自己?

真正的「自我實現」是充分發揮自己潛在的可能,使它們變成自己可以掌握、可以隨意運用的能力,而不需要炫耀或他人的艷羨。譬如:當一個人充分實現自己在文學、繪畫、工程、科學或音樂方面的稟賦時,自然就可以在其中得到充分的滿足。它只跟自己有關,而不需要別人的肯定;它帶給我們的是自足的喜悅,而不需要眾人的掌聲與鎂光燈的照耀。它是使自己成為「更值得自己肯定」的人,而不是整天巴望著別人的肯定。

更積極地說,「自我實現」讓我們有能力看見這個世界更深層的一面,因而有能力跟這個世界有更深層的接觸。春天來的時候,有些人可以從空氣的濕潤、陽光的柔美、草地的芬芳,乃至於隱匿在草叢裡的小野花而全面地感受到春天的氣息,但有些人卻對這一切毫無感覺。面對歷史上豐富的人文遺產,有些人可以從音樂、文學、美術、哲學裡感受到曾經激動過前人的各種人性苦難與尊嚴,深刻地體會到人性的各種內涵,但是有些人卻對此一無所知。

很多人以為我們都活在同一個世界,事實上每一個人都活在自己獨特的世界裡。不同的樹有不同的枝葉、姿態和花卉,因此各有獨特的風味、神情。我常問清華大學的學生:校園裡你最愛的樹木是哪幾棵?位置在哪裡?很多人想了很久都回答不出來,這才警覺到:來清華大學已經快四年,竟然從來不曾注意過樹木的存在。我會提醒他們:如果你不曾注意過它們,它們在你的世界中就是不存在。同樣地,如果你對柏拉圖的著作、托爾斯泰的小說或普契尼的歌劇沒有任何感覺,那麼它們在你的世界中就形同不存在。

每一個人都有它自己一個獨特的世界,那個他的思想所能理解或者情感所能體會的世界。自我成長或自我實現的真諦,是去發展我們在思想或情感上的能力,使得我們所能感受、理解的世界因而擴大、加深,讓我們跟這個世界有更全面而深層的互動接觸。在這個自我成長與自我實現的過程裡,我們發現這個世界最動人的一面,發現人性的高貴與尊嚴,也發現人性的委屈、無奈與卑鄙,從而學會尊重自己、肯定自己,以及節制自己,使自己從衝動的奴隸變成慾望的主人。

通過我們對人性廣泛而深刻的體認,我們更加懂得珍惜別人對我們的尊重與愛,不再只看見異性的外貌,或者把異性當作滿足自己虛榮心與慾望的工具。我們也通過這過程而體認到無辜者的痛苦,感受得到他們的迫切需要,甚至不由自主地想去幫他們緩解痛苦,並且成功地找到有效的途徑。

通過這個過程,我們更透徹地看見作為一個人的價值,也有能力通過自己的作為減少這個世界的痛苦,讓它變得更美好,而我們則在這過程中充實了自己人生的意義。

跟這樣的自我實踐比起來,財富、學位、頭銜和權位都更像是「身外之物」,跟最有價值的「自我」無關。財富和權位若用來濟貧和改善這個世界,就可以發揮它的積極意義;學位與聲望若來自於自我成長的副產品,實至名歸就沒什麼好質疑。但是,如果看不到這些事物的積極意義,只是一味盲從地追逐,用以滿足個人鄙薄的野心,成全人性中最卑劣的成分,則不但無法使自己在人格上變得更可貴,也無法使這個世界因為自己的存在變得更美好。這樣的人生不具有任何積極的意義,就沒有道理被稱為「自我實現」。

真正的「自我實現」是發揮潛能中較好的可能,並藉以節制較不好的可能,是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值得自己肯定與尊敬的人,而不是成為人人艷羨、嫉妒卻又鄙夷或痛恨的人。

找到人生的目標
十八世紀的英國經濟學家邊沁主張:人生幸福的最高法則是追求快樂而逃避痛苦,這個法則「指出我們該做什麼,也決定我將如何做。它們既決定了對錯的標準,同時也決定了(行為)的因果關連。我們的一切行為、言說和思想都完全受其宰制。」他忽略掉一件很重要的事實:人願意為了有意義的事而受苦,也願意為有意義的事而放棄許多的快樂。

意義感對於人的作用是很奇妙的,它可以把原本是無聊或痛苦的事情變成值得期待。照顧有惡疾的臨終病人原本是可怕的,甚至惡心的,但是印度仁愛傳教修女會的德蕾莎修女卻賦予它深刻的意義,使得許多人願意奉獻終生去從事這樣的志業。

意義感也讓人願意(能夠)承受生命中的一切苦難。親自經歷過納粹集中營的精神分析學家傅朗克相信:即使在集中營這樣荒謬、痛苦、殘酷而無人性的地方,生命還是可以有意義的。因為「一個人,只要自覺到他對於一個等待著他的摯愛親人有一份責任,或者對一件尚未完成的事負有使命,就沒有能力拋棄他的生命。他知道他『為什麼』必須要活著,因此不管是『如何』活下去,它幾乎都能夠忍受」。

當一個人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標時,他就可以忍受各種痛苦,並且在邁向這個目標的過程中獲得滿足,而不見得還需要再去追求快樂。反之,當一個人找不到他活下去的意義時,即使給他世上一切的財富、令名和權勢,也無法解除他活著的空虛與痛苦。

所以,人生最重要的不是追求快樂與逃避痛苦,而是追求意義。當一個人覺得自己一生所做的事都很有意義時,這就是一種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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